10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聚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进行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情况、对照《峨山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2023任务清单》《峨山县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针对性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详尽回答。
会议指出,整个询问坚持问题导向、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开展,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和差距,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寻找破局对策,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强化担当意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提高认识抓落实、对标对表抓落实、强化督导抓落实。要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精准解读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要增强民族地区发展活力,加大综合保障力度,强化法治保障,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起来。要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会后要对专题询问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书面会议纪要,交由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持续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成果有效转化,全力在推进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赶考”路上交出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新答卷。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丽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魏正权、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马晓东等应邀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