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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五举措”强化民族地区法治保障
2023-07-03 11:44:26

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普法规划及年度要点

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玉溪市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协调民族关系,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

二是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全国宪法日、各少数民族节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宪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团结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播放音频等多形式来让广大群众知晓熟悉,能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峨山县每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1次大型集中宣传,“峨山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刊载宪法知识相关文章以及宪法专题片共130余条,依托法治宣传阵地走进基层、走进村寨。易门县组织专项宣传活动20场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民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等20多部法律法规,共4万余人次受教育。元江县开展《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全县53块法治宣传栏刊出条例的全文内容,在县城及10个乡镇(街道)闹市地段进行了巡回宣传活动。

三是丰富普法教育内涵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

把“法律六进”延伸为“法律6+4”,即将宗教场所、民族聚居区、景区和家庭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范围,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少数民族聚居开展汉语和民族语言“双语”宣传,结合少数民族居住分散、点多面广的特点,将法律法规知识翻译成白族、彝族、傣族等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宣传;在主流媒体开办专版宣传党和国家及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当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宣传员、翻译员、引导员、监督员”,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通过鲜活的语言、生动的案(事)例向民族聚居区群众解读好、宣传好法律内涵。选取基督教堂、佛教寺院等场所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其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宗教场所和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打造民族团结法治阵地

制定印发玉溪市第四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通知,目前共创建命名了10个国家级、53个省级、17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39个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园和法治宣传长廊等宣传场所,建设各类法治文化阵地326个,宣传栏1000余块,乡村普法板报733块,气象信息电子平台2650块,让公园和小区等公共场所成为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阵地场所,成为居民潜移默化学法、守法、用法、自动维护民族团结的教育基地。

五是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机制

认真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71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签订合同,积极推进党委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政治素质高、专业素质高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并在三个民族自治县设立民族语言的服务窗口,为各类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各族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734件,受援对象16734人,其中:少数民族2367人。

玉溪市民族宗教局 民族工作科 艾运东

编辑:杨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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